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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8 10:1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2-27       报名截止:见文内
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是广西一所司法类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主要承担着广西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和中职学生学历教育任务。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铁律治警”方针,秉承“厚德尚法,铸魂强警”校训,为社会培养大量政法人才,是八桂警官的摇篮,中职学生“警”字特色教育成效突出,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以及各项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龄计算方式: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
8.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官网(http://sf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官网(http://www.gxjgx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以7个工作日为一个网上报名周期,根据每个岗位的报名情况确定每个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或顺延。若特定的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于第7个工作日已有满足考核人选,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则该岗位报名截止;若无人应聘,则报名顺延到下一个报名周期。第一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27日开始(周末、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根据报名周期,以当前报名周期的第6个工作日、第7个工作日为现场报名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本次报名时间以7个工作日为一个报名周期,为报名、收取材料时间。在当前报名周期的第7个工作日,若特定的一个岗位已有满足考核人选,则截止该岗位报名。截止该岗位报名后,学校于当前报名周期第8个工作日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当特定一个岗位考生经过资格审查,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学校组织拟录用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如果拟录用人员存在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且无考生递补,该岗位重新接受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招聘信息在每个报名周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更新一次。
(二)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应聘岗位序号和应聘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表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本次招聘提交纸质简历为主,电子邮件为辅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分两个步骤进行:
1.网上填报
报名人员须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版,扫描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荣誉证书等,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学校的电子邮箱:gxjgxxzzb604@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均统一命名为“(实名编)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例如“(实名编)(23001)+司法执行技术类高层次人才+张三”。
2.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
应聘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材料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等。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纸质版应聘材料采用现场方式提交。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政治部办公楼6楼605号。工作人员当场接收查验后把原件退还应聘者。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771-5636698.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
2.根据我校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3.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审查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报名岗位、姓名、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体检、聘用
1.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成立考核小组,采取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学校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程序、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体检不合格的,则在下一个招聘周期重新挂网招聘。
3.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自治区司法厅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01210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考试各项时间安排可能根据变化进行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老师、罗老师:(0771)-5636698
(四)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2:00;15:00-17:00